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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按照区县政府投入为主、乡村和村民集资为辅的方式筹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资金,市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一)各区县政府列支垃圾压缩站、垃圾压缩车经费。垃圾压缩站和垃圾压缩车享受市级财政补贴,垃圾压缩站每建成1座并经市建委验收合格补贴50万元,垃圾压缩车每购买1辆补贴10万元。补贴经费从城建维护资金中列支(各区县按照程序于上一年向市建委申报)。
  (二)各区县政府一次性投入垃圾转运车、保洁用三轮车和清洁工具(大小笤帚、簸箕等)经费。
  (三)市、区县、乡(镇、街道)和各村共同筹集保洁员工资和环卫工具的维修更新费用,按照农村人口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进行安排。市、区县政府分别按照农村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进行拨付,其余部分由乡(镇)或街道和各村筹集。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新闻媒体引领作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广大群众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整治、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的文明卫生程度。
  (二)条块结合。市交通局负责所管道路的保洁和垃圾清运,各级水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全市河道的垃圾清运,市市容、环保、卫生、农业、建设、财政、城乡统筹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帮助、扶持和监管;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7月10日前保证保洁人员和环卫设施到位,并统筹各有关部门开展好工作;各区县要明确各街办、乡镇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的安排部署和协调管理工作。
  (三)长效管理。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及时反馈、研究、解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机制。
  (四)强化考核。市爱卫办要加强日常检查和节点检查,并做好考核奖惩工作。各区县政府、乡镇政府、街办要逐级制定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检查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市政府年底将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和考核评比。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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