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
3.有环境卫生专业队伍。
4.有环境卫生专项制度。
5.有考核奖惩制度和村规民约。
6.有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消杀活动的记录。
7.各乡(镇)、街道和村有防病知识宣传机制。
8.有足够的经费保障。
(二)“八无”标准
1.无暴露垃圾。对路边、河边、公共地段、村庄内的垃圾彻底清除,房前屋后无柴堆、粪堆、垃圾堆,村内道路无坑洼、积水现象。
2.无水面漂浮物。对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漂浮物彻底打捞和清理。
3.无乱贴乱画。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张贴的大小广告、标语清理洗刷干净。
4.无散养家畜。农户饲养的猪、牛、羊等都要实行圈养,做到不散养。
5.无乱搭乱建和建筑物严重破损现象。凡违规搭建的工棚和破旧的危房要全部拆除。
6.无乱堆乱放。主要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的乱堆乱放要全部清理,基建剩余的砖、瓦、石子、沙子都要堆放整齐。
7.无污水横流。对所有阴沟、下水道要采取暗渠排放,农户灶间、禽圈的污水要有排放管道,严禁任意流淌。
8.绿化空地无杂草垃圾。村庄所有绿化带中无杂草、无杂物垃圾。
四、整治内容
(一)规范垃圾处置
建立自然村收集、乡镇运送、县处理的垃圾管理系统,及时清运农村垃圾。
1.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按照每村民小组不少于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足额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本村环境卫生清扫和村民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各乡(镇)、街道所在地要按照5000平方米1人的标准足额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乡(镇)、街道所在地进行清扫保洁;各区县主要道路要按照每2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负责对辖区内道路及两侧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2.村庄内每1户设置一个垃圾收集桶,每村设置1-2个村内垃圾收集箱或密闭的垃圾收集台,每个保洁人员配备1辆垃圾清运三轮车,由保洁人员定时收集每户垃圾运送到本村的垃圾收集倾倒点。
3.各乡(镇)、街道应建设1个垃圾压缩站,配备1辆垃圾压缩车,并根据本地区垃圾产生量配备适量的垃圾转运车辆。垃圾运转车辆采取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负责每天收集各村垃圾收集倾倒点的垃圾并运送到垃圾压缩站进行压缩处理。
4.各区所有农村的垃圾在压缩后应进入指定的经过防渗处理的填埋场处理。各县2011年内建成垃圾填埋场,各乡(镇)、村庄的垃圾经压缩站统一压缩后应进入本县的垃圾填埋场处理;暂不具备垃圾运送和处置条件的地区,必须确定垃圾填埋场地,在不造成二次污染的前提下,以村或组为单位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技术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