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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参加第十六届亚洲运动会有功人员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参加第十六届亚洲运动会有功人员的决定
(皖政〔2011〕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上,我省运动员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共获得11枚金牌、4枚银牌和7枚铜牌,创造了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均比参加上届多哈亚运会翻了一番以上、奖牌总数位居中部地区第一的优异成绩,为祖国争得了荣誉,为安徽增添了光彩。为表彰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的突出贡献,省政府决定:

  一、对获得金牌的运动员邓琳琳、苏丽、宋冬伦、张蕾、张军勇、周吕鑫、张亮亮、吴亚男及其主教练丁梦娜、李小江、刘钦龙、苏永伟、胡恩勇、卢刚、潘梅兵,授予“安徽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刘晓妹、黄红、李瑶、马玲及其教练高恒勤,授予“安徽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获得3枚金牌的运动员曹立娜及其主教练潘梅兵,各授予“安徽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3次。

  二、对获得银牌的运动员苏丽、邓琳琳、孟苏平、胡青,及其主教练李小江、丁梦娜、钱青林、魏飚记一等功。

  三、对获得铜牌的运动员王森、汤玲玲及其主教练王骑兵、谷弢记二等功。对获得3枚铜牌的运动员张玉红记二等功3次,对获得2枚铜牌的运动员魏乐及其主教练韩志合各记二等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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