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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的通报
(皖政办〔2011〕41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多数省直机关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本单位软件自查清理、登记造册工作,并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局和省财政厅报送了自查情况和采购更换需求计划。

  根据《通知》要求,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范围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所属部门和单位,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等机关、单位。按照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安排,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应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自查清理工作,自查情况和需求计划报省新闻出版局和省财政厅;5月前完成采购更换工作,各部门根据本单位需求申报采购资金,编制采购计划,报省财政厅审核后,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统一支付;8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组成省政府联合检查验收组,开展督促检查。其他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但从目前推进情况看,少数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缓慢,有的没有按照要求的进度开展工作。截至5月25日,仍未按照《通知》要求向省新闻出版局和省财政厅报送自查清理情况和采购更换需求计划的部门、单位有:省信访局、省国家安全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办、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金融办、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供销社、省农信社、省社科院、省农科院、安徽行政学院、省残联。

  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事关国家安全,事关政府机关形象,事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软件正版化工作作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研究解决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至今仍未完成自查清理的单位,要抓紧整改,限时完成自查清理和需求计划报送工作,并尽快编制采购计划,落实采购资金,确保6月底前完成采购更换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进度扎实推进。近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省直机关软件正版化推进情况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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