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粤建规〔201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11〕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将“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作为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的重点工作
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是“十二五”时期我省增强内需动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是保障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举措,是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改善人居环境的必然选择。各地要抓住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文明的、宜居的,能够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等“五化”要求的理想城市为目标,围绕“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的广东新型城镇化发展主题,科学谋划,积极探索,切实抓好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各地制定“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以及污水和垃圾处理、绿色交通、社区中心等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为重点,并突出以下内容:按照“宜居城市”的考核要求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进绿道、公交等绿色交通系统建设,营造优质公共空间,构建城市“绿色生活网络”;以岭南特色老街区复兴为突破口,挖掘地域文化内涵,塑造“家园”城市特色风貌;将智能交通与智能市政等新技术应用到城市建设之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珠三角各市还要科学谋划城际轨道沿线土地的综合利用,积极探索TOD开发模式。
二、规范开展“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在规划编制、审批和备案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各职能部门申报重点建设项目,以规划汇集项目,以项目推动落实,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充分尊重和体现公众的意愿,加强公示、公开,问计于民,集思广益,促进规划决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专家和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各阶段成果论证,确保近期建设规划切合实际,科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