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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通知


  (四)大力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计划,着力提高农民收入。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和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确保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以往历史时期最高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加大扶贫脱贫攻坚力度。按照向绝对贫困发起总攻的部署,大力实施开发式扶贫、参与式扶贫、差别化扶贫和社会化扶贫,积极实施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深入推进东部四城市对口帮扶、党建扶贫和“双万”结对帮扶活动,加快实施武陵山区、乌蒙山区、苗岭山区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攻坚工程,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搞好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的衔接。到2015年,全省贫困人口比2010年减少一半,为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打下坚实基础。稳步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扶贫产业助农增收倍增计划和“三个一细胞工程”。加快推进生态养殖业工程,实施1000万头肉牛、1000万只肉羊工程和生猪“5511”、家禽“1525”、奶牛“3213”养殖工程以及水产健康养殖工程,实施特色养殖业倍增计划和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扶贫工程。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围绕特色农产品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园和生产示范基地,到2015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其中辣椒400万亩),马铃薯、茶园、果树、核桃、油茶、中药材面积分别达到1100万、500万、500万、1500万、300万和300万亩。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超对接”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对大宗农产品实行临时收储。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培育一批旅游商品专业户、专业村。力争“十二五”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大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快推进百万农民工就业收入倍增计划。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围绕特色农产品和粮油加工,扶持一批重点加工企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和绿色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不断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区,以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加大农村劳动力输出力度,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十二五”组织劳务输出60万人次以上。建立健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在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维护权益、创业咨询、税费减免等方面提供服务。力争“十二五”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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