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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文化产业的意见


  (三)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升级,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消费形式和服务方式,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培育我省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支持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以及物联网等的发展,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为各种便携显示终端提供内容服务。加快广播电视传播和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发挥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宽带光纤接入网络等网络基础设施的作用,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发展纸质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和网络出版物等新兴出版发行业态。发展高新技术印刷。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娱乐设施和舞台技术。加强数字技术、数字内容、网络技术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运用新技术手段丰富文化生产方式与表现形式。加大对新兴文化业态的支持力度,积极扶持具有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促进形成一批以高新技术为依托、以数字内容为主体的新兴文化业态,提升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加快我省文化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四)扩大文化消费。大力开发文化消费需求,积极拓展文化市场,不断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文化消费意识,培育新的文化消费热点。降低文化生产成本,适应不同的消费群体,提供价格合理、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文化消费行业的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培育“专、精、特、新”的特色企业和经营户,拉动多层次、多群体的文化消费。建立和完善我省文化消费行业的质量标准,充分发挥相关行业组织(商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文化消费市场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培育打造以“多彩贵州”为龙头、以各地特色文化品牌为支撑、覆盖全省的文化品牌体系,加快形成一批地域文化特色浓厚、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消费品牌。依托文化旅游产业,密切结合“行、游、住、吃、购、娱”六大要素的各消费环节,大力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休闲养生、茶文化、酒文化、温泉文化、山石文化、中草药文化、文化主题公园以及古玩、字画收藏等多种服务性消费,加快相关文化消费产业的发展。积极培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教育培训、信息咨询等消费热点,大力发展社区大众文化消费服务。加强我省地域特色文化和文化消费产品的对外宣传,培养和扩大多种层次的文化消费。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消费、文明消费、健康消费,不断提高文化素养、追求更高生活品质,提升全民文化生活的水平。

  (五)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强资本、人才、技术、产权、信息等要素市场建设,打破条块分割、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和专业化市场中介,促进文化产品和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的交易。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积极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推进文化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业务。建立书报刊、影视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手工艺品、演出剧目的现代市场销售系统。建立贯通城乡的图书发行网络。推进文化票务网络建设,建成全省演出票务销售终端。发展和完善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咨询、拍卖等中介机构,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化程度。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多种形式文化经营活动,大力培育和开拓农村文化市场。支持文化企业以科技应用为先导,通过市场的方式,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组建贵州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和担保服务企业,搭建有效的投融资平台。推动建立文化产业方面的协会组织,提升行业自律和引导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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