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级院:
现将《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政法干警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省委政法委专门作出了部署。根据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和省委政法委具体安排,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继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加大维护公平正义力度、加大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力度为着力点,紧密结合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实际,本着强化教育、贵在实践、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遵循“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大力弘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要求:
(一)发扬优良传统。自觉继承和大力弘扬“追求真理、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不怕牺牲,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革命传统,永葆党的先进性。
(二)坚定理想信念。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坚持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忠于”不动摇。
(三)改造主观世界。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检察官、为什么奋斗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
(四)践行根本宗旨。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本领,自觉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