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抓好义务教育“防流控辍”和高中在校生巩固工作。各地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好《关于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意见》、《汕尾市初中校长“三率”考核方案》等文件要求,逐步健全完善镇、学校义务教育防流控辍责任机制和奖惩机制,确保至2011年初中三年保留率不低于97%,并实现初级中学与高一级学校的无缝对接,为高中教育提供充足的生源。同时,各地还应建立起高中防流控辍责任机制,落实政府、教育局和高中校长工作责任,确保招得进、留得住,确保高中在校生巩固率达到98%以上。
3. 建立家庭贫困学生助学体系。站在关注民生的高度,把助学工作人性化、制度化、常规化。高度重视家庭贫困学生的上学问题,全方位构建高中阶段助学体系,成立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行“奖、助、补、减”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政策和机制,形成政府财政投入、社会捐赠、企事业单位与学校结对、广大干部群众与家庭贫困学生结对等各种形式并举的助学模式。市、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从高中事业费收入中提取5%用于资助家庭贫困学生,联合市慈善会、市公益事业基金促进会、教育基金会等组织和妇联、团委等部门,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和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助学基金,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或补助。探索建立“职教扶贫培星计划”,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家庭贫困学生免费就读中职学校,各中职学校要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实施工作,还可采取降低、缓收甚至免收学杂费的办法吸引学生,各地政府也应给予中职学生适当的补助。建立给予非全日制中职教育财政补贴“以县为主”的公共财政政策。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和水平
市、县(市、区)人事、编制、财政、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根据办学规模和课程设置要求,按《关于加快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汕委〔2009〕8号)的要求,及时配足教师,探索多渠道培养一支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的校长队伍,大力培育一批学科骨干教师,特别是中职教育“双师型”教师,优化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强化师德师风师能建设,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实施名校战略,走品牌办学之路,坚持“一校一策”,走特色办学之路,探索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考核评价机制、中职教育以就业与升学并重的评价机制,大面积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