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汕尾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0〕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汕尾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五日
2010年汕尾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做好201O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0〕26号)和
广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0〕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贯彻《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各地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巩固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使我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重点整顿任务: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原料索证制度。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