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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魏友庄(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连凯跃(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辉南(市建设局局长)、陈少荣(市城区区长)、杨来发(陆丰市市长)、沈木荣(海丰县县长)、李汉流(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卢贵周(星都经济开发区主任)

  成 员:莫汉镇(市发改局局长)、黄 聪(市财政局局长)、张文浩(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铁芬(市水利局局长)、陈永宁(市农业局局长)、叶郁升(市卫生局局长)、王晓东(市审计局局长)、李成耀(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庄建华(市物价局局长)、彭佩忠(市林业局局长)、吴友深(市法制局局长)、郑捷奋(市城市规划局局长)、林登海(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谢文景(汕尾供电局局长)、郑新钦(市城区副区长)、邱晋雄(陆丰市副市长)、姚英谋(海丰县委常委)、王传营(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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