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旅游宣传促销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汕尾市旅游宣传促销方案》业经市政府五届六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十月十三日
汕尾市旅游宣传促销方案
旅游宣传促销是提高旅游产品市场占有率,树立品牌,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打造城市整体形象,推动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树立汕尾旅游整体形象,扩大汕尾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尽快把我市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经济优势,实现市委、市政府建设特色旅游经济带和把汕尾打造成珠三角东大门的休闲度假胜地现代旅游新城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旅游宣传促销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遵循“着眼大区域,塑造新形象,营造大环境,发展大旅游”的总体思路和“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原则,突出滨海度假游、生态绿色游、民俗风情游、红色教育游、古迹观光游等旅游品牌,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展立体、全方位、多角度促销活动,加大对外宣传,扩大旅游市场,营造和谐、宽松的旅游投资环境,开创我市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 确保至2015年全市旅游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同比增长28%以上;
2. 促使我市旅游整体形象和旅游产品品牌都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3. 力争早日建成“珠东”现代旅游新城。
二、旅游宣传主题
彭湃故里 滨海汕尾
红色旅游胜地 生态度假乐园
游汕尾 亲山水 享善美
湖海山水 生态汕尾
三、目标市场
一级市场:珠江三角洲、港澳地区及粤东地区
二级市场:闽粤赣三省十三市
三级市场:泛珠三角地区、台湾及东南亚地区
四、主要内容和宣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