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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的通知

  (一)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项目市场分析和设计方案、项目招标内容等,并附总平面图(注明现有设施和申报项目拟建设施)、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落实相关附件。资金申请报告要落实好相关附件,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征用(土地证持有人如与申报单位不一致须说明原因)、环境影响评价、资金筹措方案(包括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及地方配套资金等证明,物流业重点项目中物流配送工程、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实施进度(实景照片或工程造价、监理单位的进度证明)以及企业被有关单位授予的荣誉等相关材料。涉及铁路专用线、港口码头等建设和改造的,须相关部门出具审批手续。
  四、填报数据库
  请按照国家发改委编制的“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从http://tzs.ndrc.gov.cn/xmrjxz/下载)填报项目的相关信息。申报项目基本信息利用“数据导出”形成imo文件,全部申报项目信息须由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填报,imo文件名请注明地区和专项类别(如济南2011市场项目、济南2011粮油储备设施项目、济南2011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济南2011物流业重点项目、济南2011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便于汇总后导入数据库。
  鉴于这些信息是今后下达投资计划及后续管理的重要依据,填报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建设规模、年度建设内容”应填写拟建设的主要设施及量化的建设规模(如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房式仓××万吨、购置配套设备××台件等);2、申请国家的投资均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且总投资中不能包括申请的“中央预算内投资”;3、“计划下达投资”请提出分投资渠道的年度投资计划,并注意核对总投资、已下达投资、累计完成投资和计划下达投资之间的关系,同时应注意与建设起止年限的关系。
  五、时间要求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和省直有关部门于2011年2月22日前将请示文件及附表(见附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等一式叁份报送我委。imo文件、请示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5个专项申报项目表、项目基本情况表要同时上报电子版(以光盘上报)。
  各市发展改革委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对申报项目认真把关,确保项目的土地手续、规划批复、环境评价、建设投资和建设内容等真实可靠,确保项目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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