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鲁教计字〔2011〕4号)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是全面实施《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体制、招生考试制度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全面形成与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体制机制,对于我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实现从人力资源大省到人力资源强省跨越,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保障。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
(2011-2015年)
为全面实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满足社会对教育公平、质量和多样化需求为重点,推进全省教育的需求导向型发展;以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体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解决长期束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我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实现从人力资源大省到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到2012年,各项改革试点实验全面推进,逐步取得一批改革试点成果;2015年,试点实验成熟的经验在全省推广,教育事业各项改革整体推进,全面深化,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人才培养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科学的质量评价标准、完备的监测体系和有效的保障机制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