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鲁教高字〔2011〕1号)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省教育厅等5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
(2011-2015年)
按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高等教育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方针
(一)坚持科学发展,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按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的要求,深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突出“分类指导、内涵发展、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主题,根据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借鉴其他省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进山东省高等学校内涵提升计划,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二)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特色发展。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由重上层次向重特色、重内涵发展的方向转变,促进高校科学、合理定位。建立科学的高等学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制定不同的办学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评价体系,构建高等学校各安其位、专心办学的机制。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发展定位,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各展所长,实现内涵发展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