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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对2010年度各市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对2010年度各市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服务业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山东省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各市服务业发展情况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步骤:首先由各市组织自查,在自查基础上,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考评小组进行综合考评,并对部分市进行抽查。

  二、考核内容:请各市依据《山东省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认真总结检查本市2010年度服务业发展和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1)增长速度和结构变化情况、服务业投资情况、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四大载体培育发展情况、重点产业发展情况,特别要对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投资、地税收入和服务业就业4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没有完成的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2)服务业发展的成效,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对就业、财税、节能降耗的贡献。(3)所辖各县(市、区)的服务业发展情况及考核排序。

  三、自查方式:自查由各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公室和统计局联合组织。自查结束后,各市请形成书面总结报告,由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公室)和统计局共同行文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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