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2011年2月上中旬至3月上旬。2月上中旬大中拱棚播种,2月下旬小拱棚播种,3月上旬地膜播种。
第三阶段:2011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下旬。3月下旬至4月上旬马铃薯晚疫病防治现场指导,4月上旬对基地村进行管理技术培训。
第四阶段:2011年5月。上中旬召开产销联谊会和现场观摩会,下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测产验收。
第五阶段:2011年6月。对实施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进行绩效考评,撰写总结报告,提出进一步示范推广的意见。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等补助。具体如下:
(一)技术推广补助。主要用于对项目区开展多种层次的技术培训,编制集成技术体系及技术实施方案,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
(二)专业化服务补助。主要用于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一耕种收、病虫草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
(三)物化补助。主要用于对示范户应用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关键环节物化技术产品补助。
(四)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补助。主要用于为项目区提供品种、技术、产销等各项信息服务,促进技术普及,提高项目效益;用于测产验收、资料归档、工作考评等。
在补助资金管理方面,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帐支付,建立资金管理档案,确保专款专用。
六、保障措施
高产创建活动由省厅种植业管理处和省农技推广总站牵头组织实施,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负责本地项目的具体落实。采取的保障措施包括:
(一)强化项目组织领导。省厅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厅分管厅长任组长,厅种植业管理处、省农技推广总站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协调工作,保证按计划要求顺利实施。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省农技推广总站等单位专家组成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和组织验收、总结等工作。各项目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负责高产创建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科学选择实施区域。在选择实施区域时,要注重选择推广网络健全、技术力量雄厚、基础条件优越、当地领导重视、农民种植积极性高的区域组织开展高产创建。
(三)规范示范片建设与管理。为保证高产创建活动工作具体化和制度化,各示范县(市、区)和有关承担单位都要对高产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记录。每个示范片要设计一张标示图,注明示范片位置、涉及乡镇村组、田块编号、面积等。建立高产创建实施档案,把高产创建活动有关的文件、方案、田间记录、测产结果、总结等及时立案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