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已安排陆河县、城区两个试点单位启动新农保工作,全市45周岁以上农村户籍人口参保人数达到9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达到 6万人。
2011年安排陆丰市、华侨区、红海湾开发区启动新农保工作,全市45周岁以上农村户籍人口参保人数达到32.8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达到 14.6万人。
2012年安排海丰县启动新农保工作,全市新农保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 45周岁以上农村户籍人口参保人数达到44.8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达到20.8万人(详见附表1〈略〉)。
三、资金安排
按照上述年度目标,同时考虑到16周岁至44周岁年青农民自愿参保的情况,我市的资金安排如下:
2011年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需要安排补助资金335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应负担1679万元(60周岁以上老人的补助1205万元,45周岁至59周岁的中年农民的参保补助182万元,年青农民的参保补助292万元),县级财政负担1679万元(详见附表2〈略〉);
2012年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需要安排补助资金471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应负担2356万元(60周岁以上老人的补助1716万元,45周岁至59周岁的中年农民的参保补助240万元,年青农民的参保补助400万元),县级财政负担2356万元(详见附表2〈略〉)。
四、工作措施
(一)抓紧动员部署,明确目标要求。市政府计划在2011年1月份召开全市新农保三年全覆盖工作动员会,传达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对新农保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地要按照市的统一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三年全覆盖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三年全覆盖工作。各地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报市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新农保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各地要成立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新农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和检查、督导,形成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对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通报。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促进农民积极参保的激励机制。
(三)落实财政资金,确保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各级财政要严格按规定把新农保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拓宽新农保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金资助农村贫困老人参保。二是各级财政要确保新农保工作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信息建设经费的落实,并列入财政的年度预算。
(四)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并采取政策宣讲、印发宣传单张、张贴标语、编排地方戏、宣传小品等宣传手段,向农民群众深入宣传农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重要意义,把政策和有关知识送到农民家中和田间地头,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保。同时要通过宣传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农保工作的良好氛围,鼓励年轻子女为父母缴费和社会各界资助家乡困难老人参保,多渠道筹集农保资金。为扩大宣传声势,组织一次市、县、镇联动的新农保政策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