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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汕尾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到2012年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全覆盖的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农保工作,实现三年全覆盖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在积极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我市中老年农民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二)工作思路
  1.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分三步走的工作思路,有效推进全市新农保工作:第一步着力解决60周岁以上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用三年的时间实现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全覆盖;第二步着重组织45周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参保,三年覆盖率达到99%以上;第三步是积极引导、鼓励16周岁-44周岁的年青农民参保。
  2. 明确责任,建立市、县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做好全市新农保各项补贴资金需求的测算工作,把新农保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财政各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3.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构建工作体系、经办力量和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新农保工作架构。加强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新农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检查、督导、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尽快建立新农保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形成县、镇、村三级经办服务网络。加快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统一新农保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我市有农村户籍人口195.7万人,其中16周岁以上符合纳入新农保保障范围的农民 150.7万人,45周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44.8万人,60周岁以上的老人20.8万人。按照新农保分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全市新农保三年全覆盖的主要目标是:从2010年起到2012年,全面推行新农保制度,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基本落实社会养老保障,其中利用社会募集的慈善资金优先解决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贫困村60周岁以上老人的养老问题,覆盖率达到100%;45周岁以上农民的参保覆盖率达到99%,并积极引导、鼓励中青年农民参保,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具体年度目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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