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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尾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联席会议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尾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联席会议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0〕2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我市创建全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市政府同意建立汕尾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召集人:陈样新(副市长)
  召 集 人:李扬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高木水(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吴明光(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成    员:谢彬秀(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彭惠珍(市妇联副主席)、陈俊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吴雨润(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吴若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詹文杰(市外经贸局副局长)、胡立峰(市卫生局副调研员)、颜冬青(市国资委副主任)、林贵沛(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耿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黄礼文(市地税局总经济师)、蔡镇锐(人行汕尾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发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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