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汕府办〔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民健身条例》等精神,为推进我市老年人体育工作,推动老年人体育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老年人体育事业,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全民体育运动和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爱老年人健康长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对于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30.8万人,约占总人口11%,这个比率还将继续上升。建市以来,我市的老年体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海丰、陆丰老年人体协组织建立较早,近年来我市老体协组织也逐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体育人口不断增加,老年体育活动的开展深受广大中老年人的欢迎,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老年体育基础薄弱、体育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滞后、活动经费紧缺、个别地区重视不够等。为此,各地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努力实现“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高度认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大力倡导和推广适合城乡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方式,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支持,经济上大力扶持,精神上热情鼓励”,不断开创我市老年人体育事业新局面。
  二、认真做好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
  老年人体育协会是联系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是党和政府关心老年人身心健康,促进老年人欢度晚年的桥梁和纽带。按照中央、省关于老龄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省老体协“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老体协组织覆盖广大农村和社区的要求,我市的老体协组织建设工作还存在差距,特别是乡镇和行政村老体协组织建立缓慢。因此,各地要加大组织力度,力争于2012年底前将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的老体协建立起来,有条件的行政村和离退休老同志较多的市直、驻汕单位也要建立老体协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要实现“六有”建设目标(即: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由专兼职人员、有活动经费、有活动场地、有开展活动),努力把老体协办成“老年人之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