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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年农资打假春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2月,组织召开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1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3月,各市、县(市、区)举办“2011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暨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咨询和推广优质放心农资活动。28日前,各市将“启动仪式”及农资下乡进村情况报省厅,31日前省厅报农业部。
  (三)3-4月,各市、县(市、区)全面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四)3月31日前,请各市将1-3月份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报省厅,省厅于4月2日前汇总上报农业部。
  (五)省厅于4月份对各市农资打假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六)4月25日前,各市将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报省厅,30日前省厅将总结报农业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这次春季打假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检查农资市场。按照“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正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产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个逐项进行建档立案,确保不留死角。在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
  (三)依法处理发现的问题。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特别是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及“毒鼠强”,要彻底收缴;对非法生产农资产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禁限用农药的农产品生产者,要依法处理,并加强安全合理用药技术指导。
  (四)开展监督抽查。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农药、肥料、种子专项的抽样检测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要进行重点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样品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五)查处违法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集中整治,坚决查处,防止反弹。要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对重大假劣农资案件和侵权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
  (六)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省对市、市对县(市、区)进行逐级督查,考核方案落实情况。省厅将对这次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的情况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农资问题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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