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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关于推荐科技成果评审专家的通知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推荐科技成果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推荐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我厅将建立新的科技成果评审专家库,为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科技成果评审专家应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65岁以下、从事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的科技人员,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几年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得过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2、近几年发表(出版)过较有影响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取得授权发明专利;
  3、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推荐方式
  1、各推荐单位根据以上要求选择有关专家,登录省科技成果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为拟推荐专家建立专家基本档案,同时为专家创建登录账号;
  2、被推荐专家凭从推荐单位获得的登录账号登录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和维护;
  3、推荐单位对被推荐专家信息在线审核后推荐到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专家信息再次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专家库成为评审专家;
  4、每位专家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三、专家信息管理
  1、专家库建成后,推荐单位和入库专家可定期登录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专家信息维护,修改信息需经过推荐单位和省科技厅审核后生效;
  2、专家库将对专家的评审记录和诚信情况进行记录,作为专家遴选的依据。
  3、专家库主要用于我省科技奖励评审和科技成果评价,同时根据需要,也作为与兄弟省市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共享专家库的专家来源。
  四、其他事宜
  1、推荐单位登录方式及账号随后发放;
  2、推荐截止日期2011年4月8日,请各推荐单位在4月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专家汇总表(在线生成打印,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科技评估中心 王琦  贾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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