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省农业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鲁农科技字〔2011〕12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推动全省农业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现就做好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市要以这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重点检查本辖区内各县(市、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总结挖掘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认真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按照《全省农业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重点督查各地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进展、重大案件与线索排查、长效机制建立、宣传等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等。
三、精心组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将专项行动结束时间由今年3月底调整为6月底。各市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全面掌握本辖区面上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根据督查掌握的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