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的通知
(鲁农种植字〔2011〕12号)
各有关市农业局(农委):
为推进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农业部确定在全国开展整乡整县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按照农业部《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实施方案》(见附件3)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整建制试点乡镇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农业部《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优先向粮食主产区、粮食产能大县倾斜的原则,承担整建制试点乡镇从10亿斤以上的产粮大县(市)中推选,每个乡镇整建制小麦、玉米播种面积分别不低于5万亩。
二、根据农业部确定的选建原则,省里初步确定的承担整建制创建试点乡镇的县(市、区)建议名单(见附件1),各市如需调整,可商厅种植处提出调整意见,但必须符合农业部确定的选建原则和有关条件。
三、各市要认真组织有关县(市、区)填写农业部《2011年整乡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情况表》(见附件2),并由市农业局(农委)盖章后,于4月6日上午11时前报送省厅种植业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表格。联系人:尹秀波,电话:0531-67866155,传真:0531-67866158,电子邮箱:yinxiubo@sdny.gov.cn。
附件:1.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乡镇分配表
2.2011年整乡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情况表
3.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乡镇分配表
市
| 乡镇数
| 备注
|
济南
| 3
| 章丘、商河、济阳
|
淄博
| 1
| 桓台
|
东营
| 1
| 广饶
|
烟台
| 2
| 莱州、莱阳
|
潍坊
| 4
| 高密、诸城、寿光、昌邑
|
济宁
| 4
| 曲阜、汶上、嘉祥、邹城
|
泰安
| 3
| 东平、宁阳、岱岳
|
日照
| 1
| 莒县
|
滨州
| 2
| 邹平、惠民
|
德州
| 2
| 临邑、平原
|
聊城
| 4
| 东昌府、阳谷、东阿、茌平
|
临沂
| 2
| 郯城、苍山
|
菏泽
| 4
| 曹县、单县、牡丹区、东明
|
计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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