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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的通知
(鲁农种植字〔2011〕12号)


各有关市农业局(农委):
  为推进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农业部确定在全国开展整乡整县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按照农业部《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实施方案》(见附件3)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整建制试点乡镇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农业部《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优先向粮食主产区、粮食产能大县倾斜的原则,承担整建制试点乡镇从10亿斤以上的产粮大县(市)中推选,每个乡镇整建制小麦、玉米播种面积分别不低于5万亩。
  二、根据农业部确定的选建原则,省里初步确定的承担整建制创建试点乡镇的县(市、区)建议名单(见附件1),各市如需调整,可商厅种植处提出调整意见,但必须符合农业部确定的选建原则和有关条件。
  三、各市要认真组织有关县(市、区)填写农业部《2011年整乡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情况表》(见附件2),并由市农业局(农委)盖章后,于4月6日上午11时前报送省厅种植业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表格。联系人:尹秀波,电话:0531-67866155,传真:0531-67866158,电子邮箱:yinxiubo@sdny.gov.cn。

  附件:1.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乡镇分配表

  2.2011年整乡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情况表

  3.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11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乡镇分配表

乡镇数

备注

济南

3

章丘、商河、济阳

淄博

1

桓台

东营

1

广饶

烟台

2

莱州、莱阳

潍坊

4

高密、诸城、寿光、昌邑

济宁

4

曲阜、汶上、嘉祥、邹城

泰安

3

东平、宁阳、岱岳

日照

1

莒县

滨州

2

邹平、惠民

德州

2

临邑、平原

聊城

4

东昌府、阳谷、东阿、茌平

 

临沂

2

郯城、苍山

菏泽

4

曹县、单县、牡丹区、东明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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