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蔬菜)总结验收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蔬菜)总结验收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蔬菜)局(农委),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总结2010年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蔬菜)实施情况,搞好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提高项目辐射带动能力,同时为下一步项目的安排和实施提供参考依据,经研究,定于5月下旬对相关项目进行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0年省财政厅下达的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蔬菜)3项,分别为“设施蔬菜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蔬菜穴盘集约化嫁接育苗技术示范推广”、“马铃薯双膜/三膜覆盖高效栽培技术示范推广”。各项目承担单位及联系人见附件。

  二、主要内容

  项目区落实情况、项目实施成效、技术成果的集成与推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技术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三、验收办法

  各市农技(蔬菜)站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市相关单位承担的项目进行测产,形成测产验收报告。省农技推广总站组织专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项目进行抽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综合排序,并将总结验收情况报省财政厅。

  四、具体要求

  (一)认真搞好沟通协调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搞好检查督导及测产验收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主动进行汇报和沟通,保证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为进一步争取财政项目支持打好基础。

  (二)及时组织测产验收

  各市农技(蔬菜)站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组织专家测产验收。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测产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须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报省农技推广总站。

  (三)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各承担单位要将项目总结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示范区位置及面积分布、印发的有关文件通知、项目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测产验收报告等)装订成册,于5月31日前报送省农技推广总站。同时,将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以及培训、检查、指导、测产等项目实施过程的影像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snjz@163.com。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