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适宜品种。重点选用丰花1号、花育22号、科花1号、花育25号、山花9号等高产优质花生新品种。各县(市、区)高产示范区可依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基础、耕作制度等选择高产潜力大、抗逆性强的1~3个品种进行集中攻关、展示、示范。
(二)配套集成高产技术。花生高产创建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良种良法配套。在选择确定示范推广品种的同时,各地必须加强栽培技术的集成与配套,因地制宜集成和组装与种植品种相适应的主推技术。重点推广花生的标准化机械播种、(半)夏直播、单粒精播、测土配方增施控释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
(三)抓好关键技术落实。在推广应用花生高产技术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关键技术措施的落实。
1.深耕翻。通过深耕翻,加厚活土层,创造深、活、松的高产土体。
2.防早衰。春花生防后期脱肥早衰,高产田防化控过度早衰,还要防发病加重早衰。
3.精准施用控释肥。采用配方施肥的方法,确定氮磷钾和微量元素的数量,其中高产田攻关要增施控释肥。
4.适当晚播晚收。春播花生适当推迟播种和收获期。
5.机械化生产。推广花生机械播种收获,减轻劳动强度,提高播种收获质量,简化作业环节,提高生产效率。
6.绿色控害。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优先采用农业、生物和物理防治,合理使用化学防治,在突出生态、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掌握适时适期防治,把病虫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7.落实抗灾应变技术。各项目区在监控生物性灾害的同时,对旱、涝等灾害性天气,制定处置预案,及时应对自然灾害。
四、具体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备播。2月-4月初,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区规划;部署任务,落实地块、农户;开展技术培训;筛选和引进具有高产潜力花生品种,做好备播工作。
(二)播种。4月下旬-5月上旬,各项目县按照方案要求指导项目区农户按实施方案要求,适期播种。
(三)田间管理。5月中下旬-8月上旬,进行苗情考察,制定花生田间管理技术意见;举办示范户花生田间管理技术培训班,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开展管理工作。
(四)观摩交流。8月中旬,召开花生高产创建实施情况现场观摩会,交流花生高产创建活动经验,推动本项活动深入发展。
(五)测产验收。9月上旬,省农业厅将邀请专家对项目区十亩高产攻关田进行(样点)实打,对百亩高产展示方和万亩高产示范片进行样点实打验收。
(六)考评总结。11月,对实施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进行绩效考评,撰写总结报告和超高产技术规程,提出进一步示范推广的意见。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项目经费由省财政部门直接下拨到各项目实施县(市、区)。各地要严格资金管理与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在使用范围上,要紧紧围绕花生高产创建目标,重点用于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等补助。具体如下:
(一)技术推广补助。主要用于对项目区开展多种层次的技术培训,编制集成技术体系及技术实施方案,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
(二)专业化服务补助。主要用于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一耕种收、病虫草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
(三)物化补助。主要用于对示范户应用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关键环节物化技术产品补助。
(四)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补助。主要用于为项目区提供品种、技术、产销等各项信息服务,促进技术普及,提高项目效益;用于测产验收、资料归档、工作考评等。
六、组织保障措施
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粮棉油高产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严格花生高产创建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我省花生高产创建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高产创建活动项目领导小组和花生技术指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长任组长,省厅有关处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协调、强化指导,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项目技术小组依托省农业专家顾问团花生分团,由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省农技推广总站等单位专家为成员。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和组织验收、总结等工作。
各示范县(市、区)建立相应机构,要注意吸收项目区中相关乡(镇)领导和技术骨干参加。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针对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备案。各县(市、区)实施方案要明确任务指标和工作进度,细化技术措施和人员配备,高产创建田块要落实到乡、村和农户。
(二)规范示范片建设与管理。一是规范示范片建设。万亩示范片要集中连片,地势平坦,土层深厚,灌排条件良好,交通便利。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详细的项目实施档案,要把高产创建有关的文件、方案、工作记录、培训资料、测产报告、总结材料等及时建档立案。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用图片、文字、影像等形式进行全程记录,田间记录要详细记载种植品种、推广技术、生育时期、水肥管理、病虫防治、专家指导等,确保信息记录及时、具体和真实。各项目县(区)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准确地向全国高产创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必要数据和资料。三是规范标牌管理。各项目县(区)要在每个万亩示范片内设立一处永久性醒目标牌,方便农民学习,接受社会监督,扩大宣传效应。万亩高产示范片必须按照农业部统一要求的标牌样式竖立,标牌形式规范,标牌内容明确。
(三)加强宣传发动与典型引导。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和广播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高产创建重大意义、先进典型的宣传与示范,引导各级政府、部门和农技人员、种植大户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关注高产创建,营造高产创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积极向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山东农业信息网等媒体的“高产创建”专栏和专版投稿,宣传报道各地工作进展和好做法、好经验。每个项目县(市、区)要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材料2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