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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5.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要强化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落实包片、包点指导服务制度。各市、县要组建高产创建专家指导组,制定技术方案,加强协作攻关,开展巡回指导和服务,做到万亩片有技术专家、百亩方有技术骨干、十亩田有技术标兵。要实行层层培训,省培训到市、重点县,县培训到乡和重点户。在有关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要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分区域、分季节、分层次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技术措施进村入户到田,全面提升农民种田科技水平。
  6.科学严格测产验收。要按照省里制定的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严格执行测产标准和程序,做好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工作,严禁虚报、浮夸,并将测产验收结果及时上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将根据各市上报的汇总结果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抽查复核,统一对外发布产量结果,各市、县不得擅自发布测产验收结果。
  四、资金使用方向
  每个高产创建示范片安排资金20万元。要重点用于物化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等方面。
  1.技术推广。用于开展多种层次的技术培训,编制集成技术体系及技术实施方案,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对基层农技人员工作补助。
  2.专业化服务。用于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一耕种收、统一病虫草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补助。
  3.物化补助。用于示范户选用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等关键环节的物化产品补贴补助。
  4.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用于为项目区提供新品种、技术、产销等各项信息服务,用于测产验收、资料归档、工作考评等补助。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省里已成立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牵头,有关处、站参与。各市、县也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高产创建的组织领导。各项目县要由政府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整合财政、发改、开发、国土、水利等各方力量,密切协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高产创建顺利实施。
  2.加大扶持力度。各市、县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扶持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按照资金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整合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农技推广、种子工程、植保工程等方面的资金,重点向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尤其是整建制推进区域倾斜,加大高产创建资金投入。
  3.规范资金管理。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严格资金支付程序落实监管责任,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各项目县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方案。省、市两级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出现的截留、挪用、超范围支出等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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