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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组织领导

  社会组织年检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本手段。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对社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实施有效监管;有利于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安排部署,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确保年检工作扎实开展;各级社会组织党工委要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建立台账,督促指导符合条件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确保应建尽建;要与业务主管单位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年检工作。

  年检工作要于2011年8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及时通报情况,写出工作总结,并报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各市民政局于2011年8月底前将年检工作总结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各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要于2011年6月底前将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年报汇总表(见附件2,表格可在山东民政门户网站http://shandong.mca.gov.cn“山东社会组织党建”专栏下载)报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年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年报表

  2.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年报汇总表(略)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1:
  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年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业务主管

单位

 

组织类别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中介机构

从业人员数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政治面貌

 

党组织建立情况

已建

组织建制

□党委  □党总支  □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列举联合单位)

 

组建类型

□专职人员党员组建 □兼职人员党员组建 □专兼职人员党员组建

成立时间

 

审批单位

 

隶属关系

□业务主管单位 □挂靠单位 □行业管理 □属地管理 □其他

党组织

负责人

姓 名

 

电 话

 

社会组织

职务

 

未建

未建立原因

□应建未建   □不足3名党员   □无党员

党建指导员

姓 名

 

工作单位

 

党员情况

党员人数

 

领导班子

党员数

专职人员

党员数

 

工作人员

党员数

专职人员

党员数

 

兼职人员

党员数

 

兼职人员

党员数

 

组织关系

社会组织

业务主管

单位

 挂靠单位

属地

党组织

原工作

单位

其他

 

 

 

 

 

 

发展党员

申请入党

人数

 

入党积极

分子人数

 

发展对象

人数

 

群团组织

□工会  □共青团  □妇联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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