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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09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公告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09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公告


  经省财政厅核准,省民政厅2009年使用的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额度为17119万元。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规定,现将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省民政厅2009年安排使用的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城乡社区基础设施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直接救助有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等,共17119万元,具体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基础设施项目1535万元。资助城乡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满足城市社区居民多样化服务需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二、优抚对象医疗项目520万元。补助部分经济困难县(市)优抚对象医疗费用。

  三、优抚医院项目3140万元。资助优抚医院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改善荣军医疗服务条件。

  四、光荣院项目360万元。资助光荣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的生活条件。

  五、县级社会福利中心项目2090万元。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意见》,对以提供养老服务为重点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给予资助。

  六、乡镇敬老院项目420万元。资助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改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

  七、省级重点烈士陵园项目400万元。资助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维修改造,更好地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八、社会福利院项目2000万元。资助社会福利院更新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养护和康复创造良好环境。

  九、儿童福利院项目1300万元。资助新建儿童福利院,为孤残儿童提供功能完善的社会福利服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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