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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颁发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的决定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颁发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的决定
(鲁民〔2010〕27号)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我省慈善事业迅速发展,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慈善精神,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的热情,决定颁发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授予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等23家企业“最具爱心企业”称号,授予黄如论等17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称号,授予兰绍君等5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称号,授予“慈善银屏惠老工程”等26个项目“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希望社会各界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乐善好施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的慈心善举,学习他们开拓创新、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的先进事迹,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加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获奖名单

  一、最具爱心企业(23家)

  1.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

  2.瑞声达听力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3.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

  4.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5.济南老狼腾皮草行

  6.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7.国运集团有限公司

  8.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

  9.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11.山东中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烟台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13.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

  14.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5.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16.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7.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

  19.乳山市电业总公司

  20.文登市电业总公司

  21.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

  22.沂州集团有限公司

  23.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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