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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1]4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江门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集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现场会精神,解决市区农贸市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加快市场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市场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消费购物环境。结合目前市区农贸市场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市场布局、促进市场发展、改善市场环境、方便群众消费”为宗旨,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市区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升级和管理规范化,努力营造卫生整洁、功能完善、食品安全、市场繁荣的良好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1年左右的时间即2011年12月底前,对华园市场等43个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升级。其中第一批在2011年4月20日前基本完成改造升级,第二批在2011年6月20前完成改造升级,第三批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升级。通过改造升级,逐步实现市区农贸市场空间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秩序规范化的总体工作目标。

  第一批(11个):完成对政府开办的国有市场的改造升级,其中蓬江区5个,包括蓬江市场、中心市场、华园市场、良化市场、北街市场;江海区2个,包括江南市场、滘头市场;新会区4个,包括濠桥市场(继续完善并对熟食店铺进行升级)、古冈市场、田心市场、西园市场。

  第二批(19个):完成对产权单一明晰,由私营企业、自然人或者村委会等其他组织开办的市场的改造升级,其中蓬江区13个,包括康乐市场、水南市场、美景市场、贯溪市场、北郊市场、耙冲市场、白石市场、江南蔬菜禽畜批发市场、白沙市场、远洋冷冻批发市场、幸福市场、卢边市场、坦边市场;江海区2个,包括中沙市场、银沙市场;新会区4个,包括东甲市场、群菖农贸批发市场、水果食品批发市场、东庆南市场。

  第三批(13个):完成对产权多元化,由私营企业、自然人或者村委会等其他组织开办的市场的改造升级,其中蓬江区4个,包括育德市场、丰乐市场、新胜利市场、两水一冻市场;江海区1个,外海市场;新会区8个,包括悦洋市场、华景市场、肇康市场、城南市场、中心南肉菜市场、北门市场、德兴市场、城东市场。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及市国资委对属地市场改造升级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协调联动,各方支持配合,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坚持“软硬兼施”的原则,建管同步。在加快市场硬件设施改造的同时,规范场内经营管理,提升市场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市场升级改造所需资金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的原则由市场开办者自行解决;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升级并经验收符合标准的,由政府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奖励。

  四、职责分工

  为了加强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三区(蓬江、江海、新会)政府、市国资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员由三区(蓬江、江海、新会,下同)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派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程序报市编办完成。

  蓬江、江海、新会三区政府参照市政府的做法,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辖区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1. 三区政府:对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制定辖区内的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审定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方案;负责组织对农贸市场改造的施工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制订对市场改造升级补贴资金的奖励办法;安排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以奖代补”资金。

  2. 市国资委:按照三区政府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实施市属国有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工作,对下属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开展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进行监督。

  3.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三区及市属国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指导三区政府及市国资委、市有关部门对市场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方案和进度计划进行审定,指导三区、市有关部门按照市场改造升级的硬件建设标准、软件管理建设标准实施;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竣工验收;定期对三区改造升级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督促;编辑简报,通报三区及市属国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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