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庆60周年消防安保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成立宣传培训队伍10支,有专、兼职人员48人;二是做好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户外(公交)和楼宇视频、宣传栏等载体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在清远电视台播出消防新闻28条,广播新闻33条,在《人民网》、《中国消防在线》、《广东消防网》、《南方日报》、《清远日报》等国家、省、市级报刊网络刊登消息186篇;三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保安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消防知识培训班68期,培训人员3万多人,培训自动系统操作人员300人;四是广泛开展户外宣传。举办广场宣传122次,派发传单、挂图近10万份。通过一系列针对性强、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保证了社会面火灾的稳定。
(六)消防后勤保障力度加大。全年投入消防业务经费2461万元,比上年增长44 %。目前,总投资近3000万元的清城区大队新营房建成投入使用,概算1300万元的阳山大队新营房已动工兴建;市政府落实了指挥中心建设用地50亩。由于消防安全投入经费保障到位,推动了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上新水平。
(七)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扎实推进。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做到“五结合”:即结合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改造,改善消防安全平面布局;结合农民房舍改造,提高乡村建筑耐火等级;结合乡村道路改建,合理规划建设消防车道;结合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工程,加强消防水源、消防给水管网、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村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和完善了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成立农村消防组织136个;完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各地农村地区共增设消火栓220多个,成立农村志愿消防队127支,成立消防志愿者服务队50多个,宣传教育职能得到充分发挥。通过扎实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为圆满完成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升。一是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显著增强。先后筹集99万元购置各类训练器材, 组建了8支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二是大力加强“防消联勤”和实战演练。组织市级演练10次,县级124次,修订灭火救援预案385份,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显著增强;三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的灭火救援网络体系,公安、安监、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制订联合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职责、任务和调度指挥方式。全年共组织协同大型训练、演练6次,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提升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社会效益得到进一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