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加强对外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强开放办学意识,建立和完善对外学习交流机制,拓展交流渠道,开展宽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合作和学术交流。充分发挥侨乡优势,加强与外国以及港澳台教育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友好城市、姐妹学校的合作交流,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派教学与教研骨干特别是青年教师到国(境)外进修、培训或从事合作研究,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加强高水平外籍教师引进和管理工作,积极解决国(境)外人士子女在我市接受教育问题。积极参与开展汉语和中华文化国际推广活动,提升江门侨乡文化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五、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
13.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大力弘扬高尚师德,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校长和教师聘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首要条件和重要依据。
14.提升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校长选拔任用程序和办法,加快校长队伍专业化步伐。推进校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制度化、经常化,着力提高校长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学校管理队伍整体水平,造就一批教育专家型校长。实施“教师素质工程”,将教师培养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建立多层次、全方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教科研能力。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到2015年,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50%、90%以上;高中阶段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专任教师中硕士学历(学位)达5%,中职学校“双师型”专业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60%以上。“名师培养工程”的实施卓有成效,培养出一定数量在国内、省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名校长”、“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15.统筹师资队伍均衡配置。健全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教师(含校长)定期交流制度。积极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完善城镇、发达地区优质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制度。对边远农村教师和山区学校给予政策倾斜,注重提高农村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建立教育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当教师。执行新任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制度。
16.进一步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创新教师绩效工资考核评价分配激励机制,科学合理核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绩效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体检。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艰苦岗位津贴。对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对教师的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激励机制为主,为教师创造宽松、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