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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局印发《关于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农业局印发《关于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农发〔2011〕45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高新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为加快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10〕27号),市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选聘工作,并于2011年6月底前上报市农业局农安办(农业监察支队)备案。
  联系人:李涛
  电 话(传真):83186052  邮 箱:Ltsdjn@126.com

济南市农业局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
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10〕27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尽快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做好选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各农业生产基地、村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尽快形成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选聘职数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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