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7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网站建设,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政府网站在服务社会公众、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少数政府网站存在管理工作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安全防护不严密等问题。最近,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办好政府网站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及时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理结果。只有互动、解决问题,才能吸引群众。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政府网站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落实责任。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网站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政府网站管好用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和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的职责,真正将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领导,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
二、加快建立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制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测手段和方法,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二是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是否健全。三是网站提供的各项应用功能是否正常。四是网站链接是否经过管理单位审核把关,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五是网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是否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订了应急处置预案。六是网站管理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职责是否明确。七是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内容保障信息是否经过严格审查把关。八是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内容和链接是否有效,是否保持同步更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对确实无力管好的网站或栏目,要果断予以关闭。对因管理不力而引发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每半年将巡检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每年定期组织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政府网站年度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