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明办〔2010〕85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清远市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乳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经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使我市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继续深入推进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巩固我市乳品清查整顿成果,认真落实乳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重点监管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重点任务:
1.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养殖,加强奶畜养殖场(户)养殖档案和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用药安全,规范奶畜养殖场的防疫管理。
2.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硫氰酸钠、动物水解蛋白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
――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生鲜乳奶站的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奶牛养殖基地)一律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