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1)客运站场、运输工具、运输道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武警、交通、卫生等部门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实施救护。
(2)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市公安局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由市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4.3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场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武警、交通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市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各客运站场所在地公安分局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暴乱时,市公安局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由市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当发生出租车集体罢驶事件时。市交通局要立即与相关出租车公司一道赶赴现场,调查罢驶原因,对出租车驾驶员提出的问题尽快做出解释或答复,迅速平息事件。当罢驶人员不听劝阻,出现“打、砸、抢”等暴力行为,罢驶事件升级时,立即向市政府及市春运办报告,公安部门要迅速调集足够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5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4.5.1当车站滞留旅客接近候车室容量上限、聚集站场人群出现拥挤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市春运办发出实施《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春运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春运办成员开通所有通信设备,随时待命。
(2)市春运办向市政府申请增派公安、武警,执勤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站前广场区域。
(3)交警部门对站场周边地区及各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交警支队制定。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至应急疏散安置点。
(5)各站场开通广场广播,说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换行程或改乘其它客运交通工具。给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时办理退票手续,最大限度地腾出站内场地供持票旅客进站候车。及时向市春运办通报铁路列车客运班车运行情况,并调整、增派运力,配合疏运旅客。
(6)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要及时向旅客发送手机短信,发布相关信息,安抚旅客情绪。
(7)劳动部门做好滞留人员安抚工作。
(8)民政部门配合政府做好滞留人员保暖、防饥饿等物资准备工作,及时有序发放给有需要的旅客。
(9)卫生部门要及时设置临时医疗服务点,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简单医疗处理。
4.5.2主要汽车客运站、码头发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滞留事件,采取以下措施:
(1)市春运办向市政府申请增派公安、武警执勤人员,维护汽车客运站、码头治安、交通秩序,增派执勤人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各县(市)、区应指定辖区内学校、展馆、体育馆等场所作为异地候乘点,并及时启用。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各客运站场旅客滞留情况决定。
(4)立即停止预售票,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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