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继续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心下移,继续开展市级直评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的活动,全面开展对医院、学校的民主评议;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通过建立台帐等形式,实现工作考评日常化,提高民主评议考核指标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组织民主评议代表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活动,将收集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重要指标。办好“监督在线”,进一步发挥“行评信息清样”、“行评接访”、“行评调解”等机制的作用,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通过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确保解决问题更加及时、有效。
(三)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要进一步发挥以查促纠的功能,突出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纠正,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公开处理结果;扩大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影响;对一段时间内查处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分析和通报,尤其是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成风。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各区人民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区纠风工作的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指导,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查处重点案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曝光,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健全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坚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都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本部门、本系统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系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