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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二)加大资金投入。

  市、区(县级市)分别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集聚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服务业研究、统计、形势分析等基础工作和工作奖励。加强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各重点行业政府扶持资金绩效评估办法,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效益。在试点期间,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每年继续安排各项财政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服务业相关领域发展。从2010年起连续5年,根据总部经济发展情况,在50亿元内安排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加大政府公共服务投入,全市财政连续5年对民生和各项公共事业投入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不低于70%(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局、金融办配合)。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3年内设立空港、海港等现代服务产业投资基金,发行服务业企业债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金融办配合)。3年内全市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80%左右。重点推进核心功能区重大项目建设,3年内总投资超过400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放宽准入条件。

  一是放宽名称核准登记条件,支持企业升级。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资金数额达到300万元的以及个体工商户连续经营十年以上或持有著名商标的,均可冠广州市名。二是充分利用场地资源,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限延长为2至5年;改革房屋租赁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备案不再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减少投资者的市场准入环节。三是降低企业资金准入成本,支持自主创业。四是放宽从事服务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多级分公司的登记。对不涉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或前置许可的外商投资服务企业设立多级分公司及其下属营业网点,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市工商局负责)。

  (四)保障用地需求。

  科学制定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统筹存量、增量土地,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等,在现行政策框架内,灵活确定土地出让方式,培育和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发挥“三旧”改造和“退二进三”政策优势,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兴办现代服务业(市“三旧”改造办牵头,市国土房管局配合)。

  (五)夯实人才基础。

  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广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穗字〔2010〕18号)、《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及其配套政策(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卫生局、国资委、住房保障办配合)。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争取省下放对港资、澳资或中外合资高端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许可证的审批,到2012年,引进6家国际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加强穗港澳服务人才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落实优惠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在服务业与工业用气同价的基础上,2011-2015年,逐步实现现代服务业(特种行业除外)与工业用水、用电同网同价。对服务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国家和省的规定幅度内按最低标准征收(市物价局负责)。

  (七)优化政务服务。

  建立完善服务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服务、协调督办和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审批服务制度和规范。完善组织统筹协调机制,将与现代服务业审批有关部门的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台管理。优化与现代服务业相关的审批流程,加快跨部门审批试点工作。建立政企互动机制,为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提供与政府审批部门之间沟通平台(市政务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工商局配合)。

  (八)完善发展环境。

  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扩大服务标准的覆盖范围。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搭建以服务基础标准、保障标准和提供标准为主体的服务标准体系。支持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参与各级服务标准制定,并对标准给予资助,通过实施标准规范提升全行业服务行为及服务质量(市质监局牵头,市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强服务业品牌和服务贸易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对品牌建设投入(市经贸委、外经贸局负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实施服务贸易品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查处侵权行为,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外经贸局配合)。

  (九)加强统计考核。

  建立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发展监测预测制度,建立商贸、会展、物流、金融、信息服务和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主要领域指标体系,定期公布发展情况(市统计局牵头,市经贸委、交委、科技和信息化局、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广州港务局配合)。制定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检查、评价办法,明确各项任务和部门分工,把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完善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办考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编办、统计局配合)。

  四、行动计划

  在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广州市分三个阶段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一)总体部署(2010年)。

  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完成时间逐一落实相应的牵头和配合单位。建立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机制和考核体系,建立相应的奖惩和监督措施,形成浓厚的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宣传氛围。

  (二)重点突破(2011-2012年)。

  重点推进核心功能区建设和改革创新任务在功能区先行先试,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推进实施。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功能区建设的规划引导、政策扶持、项目推动和监督考核,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建设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区。

  (三)全面推进(2013-2015年)。

  对核心功能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形成全方位的体制创新和政策优化效应,建立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新形势的特点和要求,明确完善提高的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形成在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经验。

  附表1:
  广州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2010-2012年)
一、发展重点
(一)商贸会展
序号发展重点主要内容阶段性目标牵头单位配合部门
1努力构建“会展之都”精心打造广州(琶洲)国际商务会展核心功能区及流花会展功能区、白云新城会议功能区,积极支持举办国际和全国重要会展。把琶洲地区打造成我市举办国际性、综合性和大型专业展的主要承接地;打造以流花展贸中心为核心的区域中小型专业会展集聚区和我市中小型会展成长发展的重要培育孵化地;白云新城会议功能区重点发展会议、论坛、文化与学术交流等会议型会展,重点打造国际会议活动聚集区。市经贸委市会展业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一批位于亚洲前列、一批位于全国前列的专业品牌展览。培育壮大广州国际汽车展、广州国际设计周、中国(广州)国际机械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等自主品牌展会。
加强国际品牌展会建设,引入国际知名展会和企业。到2012年,全市展览规模保持10%的增幅,专业性展览占比超过80%。
 到2012年,培育1个以上排在世界前列或排在国际区域前列的专业展会,培育2个-3个国家级国际经贸展会,国际性展览占比提升到60%。市外经贸局 
2全力打造
  “网络商都”
鼓励百货公司、连锁超市、专卖店开展网上零售业务,构建网络营销渠道。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网上专业店服务。到2012年,形成健全、规范的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信用服务等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较为完善,形成良好的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推广应用环境。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
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升商贸业标准化、组织化和智能化水平。在流通领域大力推广并基本普及网络技术应用,提高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水平。
3精心建设“购物天堂”在珠江新城、白云新城、白鹅潭地区、番禺新城等区域规划新建高端商贸集聚区,引进世界零售巨头,聚集时尚商品和国际品牌。2011年底前,珠江新城的广州友谊国金店、高德置地四季MALL“春”、“夏”购物广场、太阳新天地广场建成并开业,白云新城的广州白云万达广场、5号停机坪建成并开业。市经贸委有关区政府配合
优化提升天河路、北京路、上下九路、环市东路等知名商圈,增强综合服务功能。重点推进广州白云万达广场、万菱汇、太古汇广场、西城都荟、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高德置地四季MALL、太阳新天地广场等在建或拟建大型商贸项目。城市综合整治工程和旧城改造,提升天河路、环市东路、中山三路等现有商圈的经营档次,打造成著名品牌聚集区、时尚精品商业区、潮流消费区。
打造广府文化、西关文化、长隆生态景观、南沙滨海湿地等商贸旅游区,铸造“千年商都”新名片。提升改造北京路步行街,凸显广府文化和岭南文化;改造上下九步行街,彰显西关风情;加快推进长隆友谊购物公园等重点项目,推动长隆商贸旅游区建设。
4做大做强“广州价格”重点建设塑料、金属、粮食、石化、煤炭、化工、木材等7个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到2012年,打造3个国家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市经贸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物价局
推进批发市场群的园区化升级改造,拓展电子交易和结算功能。到2012年,新打造3个以上拥有信息技术支撑、具有“广州价格”功能的新型交易市场。
大力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品牌销售公司和采购中心集聚,增强“全球采购,广州集散”功能。到2012年,新增先进制造业总部企业8家-10家。
建立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指数编制与发布机制。到2012年,建成2个-4个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指数市物价局 
5积极培育“展贸龙头”支持会展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专业会展企业。到2012年,争取支持新成立1家-2家专业会展企业。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国资委
推动商业龙头企业规模化、连锁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到2012年,培育1家-2家进入中国连锁100强企业。市经贸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吸引大型商贸总部、交易中心和分销中心落户广州。到2012年,培育3家-4家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商贸企业。市经贸委、外经贸局
(二)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和总部经济
6加快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强金融功能区建设,将珠江新城--员村金融商务区、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现代化金融总部基地和产业金融创新基地。2010年,珠江新城--员村金融商务区金融机构达40家左右。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股权投资机构达20家左右;

2011年,珠江新城--员村金融商务区金融机构达50家左右。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股权投资机构达25家左右;

2012年,珠江新城--员村金融商务区金融机构达60家左右。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股权投资机构达30家左右。

市金融办、越秀区政府、天河区政府、萝岗区政府市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土地开发中心等
力争到2012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市金融办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大力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打造证券市场“广州板块”,到2012年广州地区上市公司争取达到100家。积极发展期货市场,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等筹集资金。2010年,上市公司达70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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