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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基础数据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基础数据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
(川畜食函〔2011〕14号)


甘孜、阿坝、凉山州畜牧(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为全面掌握我省牧区基本情况,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顺利实施,建立指标一致、参数一致、口径一致的规范化基础数据库,经研究决定,开展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基础数据统计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紧开展统计核查工作。掌握准确、详实的牧区基本情况是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前提和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抽调财政、畜牧、统计、公安等相关部门责任心强、业务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统计核查队伍,制定统计核查方案,加强人员培训,明确工作方法和程序,及时开展统计核查工作。

  二、认真调查,全面完成统计核查任务。各地要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牧民群众积极配合支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统计核查工作。统计核查人员要按照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乡、村和牧户,采取牧户申报、乡村认可、统计人员核查的方法,逐项开展统计,特别要对牧户数量、草原承包面积、载畜量、禁牧面积、草畜平衡面积、人工草地面积等进行逐户核定。各地要切实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按时完成统计核查任务。

  三、公示公告,及时汇总上报统计核查数据。各地要将统计核查的结果在村民大会上通报,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查,并以村为单位做好统计汇总分析,建立州、县基础数据库。各州务必于3月15日前将统计核查报表经州人民政府加盖公章后上报省财政厅和省畜牧食品局,并报送电子文档。

  联 系 人:罗文莉 张莉

  联系电话:028-85593955

  邮箱地址:caoyuanjl@yahoo.com.cn

  附件:1.四川省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户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2.四川省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基本情况县级汇总表(略)

  3.四川省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区基本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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