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厦府办〔2011〕1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厦府〔2011〕20号)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话电话会议以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任务分工》中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要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各项工作有牵头单位的,牵头单位要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之前将工作半年和全年完成情况报告市安委办;工作由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的,各责任单位也要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之前分别将工作半年和全年完成情况报告市安委办。市安委办要加强与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衔接沟通,加强督促检查,在每年12月底之前将《任务分工》中各项工作年度完成情况汇总报市安委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分工

  一、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证照,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企业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市安监局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市安监局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三)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企业对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爆破、临时用电、高空、水上、吊装、检修、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等危险性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市安监局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四)督促企业落实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轮流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带班检查记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