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通知
甘孜、阿坝、凉山州财政局,畜牧(兽医)局:
现将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做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通知》(财农〔2010〕56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抓紧做好有关前期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全国主要牧区省(区)全面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促进牧民增收和牧区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扎实做好草场承包、基础数据核查统计、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是启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重要基础,也是有效落实补奖政策的重要保障。各级财政、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列入当前工作重点,倒排工作时间,科学谋划好工作推进方案。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好相关工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畜牧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密切配合,形成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指挥、统一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前期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二、深入调查研究,做实基础工作
摸清家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是当务之急。各级财政、畜牧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深入乡、村、牧户,及时开展各项基础工作。
(一)深化完善草原承包。草原承包是落实补奖政策的前提。两部通知明确要求“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按照已承包到户(联户)的草原面积发放”,各级畜(农)牧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认真分析研究,切实解决草原承包中的有关问题,尽快完善和落实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尚未实行草原承包的,要尽快落实到户,鉴订承包合同;对已承包到户的,要进一步规范承包合同内容,要明确承包经营者落实草畜平衡、保护草原生态的责任和义务;对承包到联户的,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成员的具体责任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