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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11年四川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附件2:
  外来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1 2011年四川省牛海绵状脑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重点在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动物医院和屠宰场进行采样监测,采集对象主要为2岁以上的神经症状、紧急屠宰或非正常死亡牛,4-7岁的正常屠宰奶牛和种牛,以及从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等牛海绵状脑病发生地区进口的牛。
  二、监测任务及要求
  (一)临床监测
  各市(州)对辖区内的所有奶牛群、育肥牛群和种牛群以及从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等疫情发生地区进口的牛进行临床监测,并填写临床监测登记表(见附件3:1)。临床监测频率为1年两次,相隔时间为4个月。临床监测发现神经症状和2岁以上的死牛应及时采样送检,若发现与牛海绵状脑病症状相似的病牛应立即报告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监测采样任务
  全省共采集牛脑组织样品300头份,其中包括10头份具有神经症状病牛样品,具体各市采样数量如下:
  成都市完成120头份牛脑的采集,包括5头份具有神经症状病牛样品;眉山市完成100头份牛脑的采集,包括3头份具有神经症状病牛样品;绵阳市完成80头份牛脑的采集,包括2头份具有神经症状病牛样品。
  (三)采样要求
  1. 样品应主要来自于奶牛,其中神经症状牛的样品应80%以上来自于奶牛;紧急屠宰、死亡或4-7岁正常屠宰牛的样品应50%以上来自于奶牛。
  2. 采集的样品要详细填写《牛海绵状脑病普查采样单》(见附件3:2),非正常屠宰牛需要填写《非正常屠宰牛登记表》(见附件3:3)。对临床疑似病牛要拍照或摄像,建立详细的采样档案,所有档案、图片和录像等材料连同采集的样品一起送检。
  3. 采样单和照片一式3份,一份随样品封存送检,另二份分别由采样单位和养殖单位保存。样品编号用地名的首字母+数字来表示,例如洪雅1号写为HY-1。
  4. 样品采集工具和采样操作录像(带U盘)到省动物疫控中心诊断科领取。
  三、完成时间
  各地将临床监测结果及时按要求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信息管理科。
  各地务必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监测样品的采集,并送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由省动物疫控中心统一送国家参考实验室进行检测。
  附件3:1.临床监测登记表
  附件3:2.牛海绵状脑病普查采样单
  附件3:3.非正常屠宰牛登记表

2 2011年四川省痒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重点对规模羊群、种羊养殖场以及屠宰场进行采样监测,采集对象主要为瘙痒、神经症状、共济失调、倒地不起、失明、死亡或其他症状的18月龄以上绵羊和山羊。重点对凉山州放牧羊群、种羊养殖场以及屠宰场进行采样监测。
  二、监测任务及要求
  (一)临床监测
  各市(州)对辖区内的所有羊群,尤其是种羊群以及从国外进口的羊只进行临床监测,并填写临床监测登记表(见附件3:4)。临床监测频率为1年两次,相隔时间为4个月。
  (二)采样任务
  凉山州完成150头份羊脑的采集。
  (三)采样要求
  1. 重点采集对象为瘙痒、神经症状、共济失调、倒地不起、失明、死亡或其他症状的1岁以上绵羊和山羊。
  2. 采集的样品要详细填写《羊痒病普查采样单》(见附件3:5),对临床疑似病羊要拍照或摄像,建立详细的采样档案,所有档案、图片和录像等材料连同采集的样品一起送样。
  3. 采样单和照片一式3份,一份随样品封存送检,另二份分别由采样单位和养殖单位保存。样品编号用地名的首字母+数字来表示,例如洪雅1号写为HY-1。
  4. 样品采集工具和采样操作录像(带U盘)到省动物疫控中心诊断科领取。
  三、完成时间
  务必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监测样品的采集和送样工作,由省疫控中心统一送国家参考实验室进行检测。

  附件3:4.临床监测登记表
  附件3:5.羊痒病普查采样单

3 2011年四川省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监测对象:对全省黄牛、奶牛、水牛、牦牛进行监测。
  监测区域:全省各市(州),实验室采样监测重点在甘孜州、阿坝州。
  二、监测任务及要求
  (一)临床监测
  各市(州)对辖区内所有牛群进行临床观察,记录健康状况,如发现可疑病例,则进行采样送检。
  (二)监测采样任务
  甘孜州完成1000份牛血清、40个牛肺脏的采集;
  阿坝州完成1000份牛血清、40个牛肺脏的采集。
  (三)采样要求
  应采集有眼观充血、实变及胸膜粘连等肺炎变化的牛肺脏,每个牛肺脏采集500g左右,分别包袋,冷冻保存送检。
  三、完成时间
  务必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监测样品的采集和送样工作,由省动物疫控中心统一送国家参考实验室进行检测。

4 2011年四川省小反刍兽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监测对象:山羊、绵羊、岩羊、黄羊和其他非正常死亡的野羊。样品中10%以上采自种羊场。
  监测区域:全省各市(州),采样重点在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
  二、监测任务及要求
  (一)临床监测
  各市(州)对辖区内所有羊群进行临床观察,记录健康状况,如发现发现高热、眼鼻分泌物增多及腹泻为特征的易感动物,应及时采集组织样品和血清送检。
  (二)监测采样任务
  全省共采集羊血清样品300份,口腔棉拭子120份,具体采样数量如下:
  阿坝州对不低于4个群体的羊采集100份羊血清样品、30份眼结膜棉拭子样品;
  甘孜州对不低于4个群体的羊采集100份羊血清样品、30份眼结膜棉拭子样品;
  凉山州对不低于4个群体的羊采集100份羊血清样品、40份眼结膜棉拭子样品;
  三、完成时间
  务必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监测样品的采集和送样工作,由省动物疫控中心统一送国家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

5 2011年四川省蓝舌病(欧洲8型)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监测对象:绵羊、山羊和牛。
  监测区域:各市(州)对辖区内绵羊、山羊和牛进行临床监测。
  二、监测数量
  全省共采集血清600份,其中绵羊300 份、 山羊 200 份、牛100 份。具体采样数量如下:
  阿坝州完成100份绵羊血清,50份山羊血清样品的采集;
  甘孜州完成100份绵羊血清,50份山羊血清样品的采集;
  凉山州完成100份绵羊血清,50份山羊血清样品的采集;
  资阳市完成50份山羊血清样品的采集;
  泸州市完成50份牛血清样品的采集;
  眉山市完成50份牛血清样品的采集。
  三、完成时间
  血清学监测每年1次,采样在9-11月完成,务必于2011年11月20日前完成监测样品的采集和送样工作,由省动物疫控中心统一送国家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

  附件3:

1 临床监测登记表



  监测人:                单位(盖章):

巡查时间

巡查牛群数量

巡查

牛只数量

神经症状

牛数量

死牛数量

(2岁以上)

采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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