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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11年四川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设立的定点监测点,每个月
  至少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50份进行检测。结合春、秋防免疫质量检查开展集中监测。每次集中监测时采集血清学样品不少于2000份,病原学样品不少于1100份,水禽养殖量大的省份水禽采样数量不低于样品总数的30%。每次至少采集15个种禽场(血清样品≥4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30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样品≥3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20个重点活禽市场(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10个猪场(血清样品≥10头份/场)。
  四、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1. 血清学检测方法与判定标准
  (1)方法:血凝抑制试验(HI);
  (2) 判定:弱毒疫苗,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14天后,鸡群免疫抗体转阳≥50%为合格;灭活疫苗,家禽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2 4为免疫合格。
  2. 病原学检测方法
  RT - PCR 或荧光 RT - PCR 检测方法。
  五、监测结果处理
  1.高致病性禽流感弱毒疫苗免疫群体抗体合格率低于50%的,灭活疫苗免疫群体抗体合格率低于70%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时补免。
  2. 对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对阳性禽及同群禽进行隔离,必要时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
  (2)将阳性样品送国家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经确诊阳性的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检测阳性的活禽市场休市,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同群禽采取强制性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追溯来源,追查免疫情况。
  (4)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2 2011年四川省口蹄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猪、牛、羊。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以及发生过疫情地区的家畜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春秋两季分别进行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6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2月底前完成。日常监测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各市(州)日常监测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春秋两季开展免疫抗体集中监测。每次集中监测时至少采集2个种畜场和2个规模场(血清样品≥15份/场)、4个自然村(猪、牛、羊血清样品≥5份/村/畜种)、2个屠宰场(血清样品≥10份/场)。病原学监测范围及数量由各市(州)自行确定。血清学监测样本总量不少于附件1:11的规定数量。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设立的定点监测点,每个月至少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50份进行检测。结合春、防免疫质量检查开展集中监测。每次集中监测时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总量不少于2000份。每次至少采集5个种畜场(血清样品≥30头份/场),5个奶牛场(血清样品≥30头份/场);5个生猪屠宰场(血清样品≥40头份/场,淋巴结≥30头份/场),5个牛羊交易市场,低于5个的全采(同时采集血清样品和O-P液各30份/场);30个存栏50-300头饲养场户(血清样品≥30头份/场),15个村散养户(家畜血清样品≥10头份/村,适当兼顾猪牛羊的比例)。
  四、监测内容
  猪检测O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羊检测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牛检测O型、亚洲Ⅰ型、A型口蹄疫病原和抗体。
  五、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一)血清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猪免疫28天(其他牲畜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 方法
  O 型口蹄疫: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 ELISA(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选用本方法);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进行检测;
  亚洲Ⅰ型和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
  2. 判定
  正向间接血凝试验: 抗体效价≥25 为免疫合格;
  液相阻断ELISA : 抗体效价≥26 为免疫合格;
  VP1结构蛋白ELISA:抗体效价≥25 为免疫合格。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食道-咽部分泌物(O- P液)用RT-PCR方法检测。牛羊口蹄疫感染情况采用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采集O-P液用RT- PCR方法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阴性,应间隔15天再采样检测一次,RT-PCR检测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畜。
  从屠宰场采集猪颌下淋巴结用RT-PCR方法进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猪。
  六、监测结果处理
  (一)口蹄疫免疫群体抗体合格率低于70%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时补免。
  (二)未使用 A 型口蹄疫疫苗免疫的牛,检出抗体阳性的,需进一步做病原学检测。
  (三)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样品要及时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进行病原分离鉴定。
  2. 扑杀阳性畜,必要时对同群畜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3 2011年四川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交易市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春秋两季分别进行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6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2月底前完成。日常监测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各市(州)日常监测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春秋两季开展免疫抗体集中监测。病原学监测范围及数量由各市(州)自行确定。血清学监测样本总量不少于附件1:11的规定数量。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设立的定点监测点,每个月至少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50份进行检测。结合春、防免疫质量检查开展集中监测。每次集中监测时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总量不少于2000份。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样品监测可与猪口蹄疫、猪瘟监测采样相结合。屠宰场可采集猪扁桃体、肺脏样品进行检测。
  四、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一)血清学检测方法与判定
  1. 方法: ELISA ;
  2. 判定: 活疫苗免疫28天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免疫抗体IRPC值>20为合格,存栏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时为群体免疫合格。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 或荧光RT-PCR 检测方法。
  五、监测结果处理
  对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猪群或猪场,要结合猪群免疫背景、流行病学调查等情况综合分析,并按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4 2011年四川省猪瘟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猪。重点对种猪场、规模猪场、屠宰场的猪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春秋两季分别进行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6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2月底前完成。日常监测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各市(州)日常监测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春秋两季开展免疫抗体集中监测。每次集中监测时至少采集2个种猪场和2个商品场(血清样品≥15份/场)、4个自然村(血清样品≥10份/村)、2个屠宰场(血清样品≥10份/场)。病原学监测范围及数量由各市(州)自行确定。甘孜、阿坝、凉山等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部分调整。血清学监测样本总量不少于附件1:11的规定数量。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设立的定点监测点,每个月至少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50份进行检测。结合春、防免疫质量检查开展集中监测。每次集中监测采集血清学样品不少于1000份,病原学样品不少于1000份。至少采集20个种猪场,少于20个场的全采(血清学样品≥10头份/场)、50个商品猪场户(血清学样品≥10头份/场)、30个村散养户(血清学样品≥10头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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