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一步加强预防消毒工作
各地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抓紧抓好,要督促畜禽养殖场、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点)以及贩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春季集中防疫期间,要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组织一次消毒灭源活动。消毒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消毒要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达到消灭病源、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目的。
5.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
春季是畜禽调运、销售、屠宰高峰期,疫病传播风险增大,各地要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对跨省调入的畜禽,必须具严格查验其耳标、检疫合格证、免疫抗体抽检合格证等证明,并逐头实施临床检查,合格者方可准入。要加大活畜(禽)市场交易的监管,严格执行定期休市消毒、活禽销售不过夜等各项制度,严厉打击未经检疫上市贩卖畜禽、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管,特别要把好入场检验关,实施严格的查证验物,对疑似染疫生猪要监督业主作无害化处,严防流入市场。四是要加强对养殖场的防疫监管,指导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完善养殖档案,规范养殖行为。
四、切实强化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要加强政府领导。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健全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乡两级要逐乡逐村逐户落实防疫责任,将免疫任务层层分解、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对应免畜禽实施全覆盖免疫。
二是要加大经费投入。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财政的协调与沟通,足额落实好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和疫苗配套经费,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扑杀及补助和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要加大督查力度。各地要加大对秋防的督查力度,加强监督指导。督查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我局继续执行督察制度,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将全省通报。
全省春防工作进度继续实行周报制,各市州每周五下午4点以前,要将辖区的春防进度报表(由分管局长审核、签字)汇总后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