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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4、负责考试试卷等考试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考试试卷无泄密、无差错。

  5、负责考试期间考试场地的封闭管理。督促各类考务人员佩带统一的工作标志,未经考点主考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与自己工作职责无关的考试区域和考试场地。

  6、监督报时员准时发出每次考试的开始、终结信号。不得随意提前、延长和改变考试时间。

  7、负责检查考试纪律和巡考员、监考员工作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对严重失职的副主考、巡考员、监考员、考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建议给予处分。考试结束后,监督当场张榜公布违规作弊考生名单。

  8、与考区巡考员共同负责,审核本考点兽医综合笔试备用答题卡的开启与使用;在报请考区办公室主任批准后,与考区巡考员一起开启执业兽医资格综合笔试备用试卷。

  9、负责处理本考点考试中的突发事件,指导考点应急处理组根据突发事件等级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0、考试期间对本考点考生集体舞弊或管理失控的考场、考室,有权终止考试,宣布该考场或考室考试无效。

  11.考试中发现命题和试卷印刷错误,要立即上报考区(考区综合整理后再上报),并及时将上级的处理意见通知相关人员。

  12、每场考试结束后,要督促考务人员按规定及时清点、密封试卷袋、答题卡袋;检查考场记录,监收试卷和答题卡,并及时将试卷、备用试卷和答题卡送往保密室;综合笔试考试全部结束后的24小时内,在答题卡、考试试卷、备用试卷清点无误的情况下,要督促考点考务人员在考区巡考员的监督下,将考试试卷按照农业部的要求统一销毁,并作好销毁记录。

  13、督促考点办公室做好答题卡和备用试卷的清点、整理、封装等工作,并派专车2人以上押运送往考区指定地点。

  14、督促考点办公室在综合笔试结束后,结合本次考试的组织管理情况和考试工作要求,写出考试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考区。

  二、副主考职责

  1、考点副主考由地市兽医部门分管领导和承担考试学校的负责人担任。各考点根据实际情况,落实2-4人担任副主考。

  2、副主考协助主考做好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各级巡考员职责

  一、考区督查组职责

  1、检查考试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2、检查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包括考试组织领导、考试宣传发动、考务培训等;
  3、检查试卷保密和保管情况,包括试卷保密制度、试卷保密室安全状况、试卷保管人员值班情况、试卷(答题卡)分发回收情况等;
  4、检查考试实施情况,包括考场设置、考点环境布置、考点考场屏蔽、考点服务、考风考纪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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