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备用试卷启封后的管理。因试卷份数不足而启用备用试卷的,应将剩余的备用试卷在考区监督员的监督下装入已启封的试卷袋密封;因试卷印刷、装订有误而启用备用试卷的,应将印刷、装订有误的试卷和剩余的备用试卷在考区监督员监督下一并装入已启封的备用试卷袋密封,并将《备用试卷启用说明》加贴在该备用试卷袋背面。
八、考试结束后,考区监督员与考点主考、考点机要员对于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确定无误后,与答题卡一同送回考点保密室存放。
九、考试结束后,考点应将所有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与答题卡,经清点无误后,在考区监督员监督下全部回送考区。由考区清点、核对无误后,全部销毁,并按规定填写销毁记录,签名盖章后上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回避制度
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卷(包括备用卷、答题卡等专用物品,下同)等考试材料的交接、运送、保管、发放、使用、销毁等工作,巡考、执考等工作均实行回避制度。
二、回避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组考的巡考员、监督员、考点主考、考点副主考、机要员、监考员以及其他考务人员。
三、回避对象:
1、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
2、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3、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考试公正的。
四、所有参与组考的巡考员、监督员、考点主考、考点副主考、机要员、监考员以及其他考务人员如遇到上述人员参加考试,应主动提出申请回避,报有关负责人审批。
五、考区考务人员和巡考人员一般不单独回原籍巡考。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考务人员培训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四川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
所有参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统一考试组考的考务人员、监督员、巡考员、监考员、主考和副主考,均须接受培训,要熟练掌握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制度和要求。
二、培训级别
培训分为国家培训、考区培训和考点培训。
三、培训内容
组织考务人员、监督员、巡考员、监考员学习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考试流程、考试方法以及信息填报和软件操作等技术,结合考区、考点的情况进行布置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