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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2、严格遵守试卷安全保密制度和《保密室管理制度》。

  3、昼夜值守,坚守岗位,并实时监控试卷保密室的情况。

  4、负责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填写值班记录。

  5、随时向试卷保密室负责人报告保密室的情况。

  6、上岗前自觉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学习国家和卫生部的保密法规。

  7、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考试者必须回避。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试卷安全保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卷(包括备用卷、答题卡等,下同)的交接、运送、保管、值守、使用、销毁等,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区、考点均应租赁或具备符合国家统一考试保密室建设标准,并经省(市)级国家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启用前的试卷。考场设置试卷保管室(或叫考场封卷室,下同),用于临时存放从试卷保密室领取后的试卷,试卷不得在试卷保管室过夜。

  二、试卷保密室每次使用前,同级保密部门人员或纪检监察人员须对保密室的安全保密情况进行检查。考试实施过程中,试卷保密室可以同时作为答卷保管室使用。

  三、试卷保密室至少设置两道锁,分别为内屋门锁和内屋防盗门锁,钥匙分别由2人(考区或考点办公室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或机要员)掌管。如条件允许,还应当使用密码铁柜,掌管铁柜密码的人员不得同时掌管铁柜钥匙。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不得泄露密码。拒绝他人索用试卷保密室门和防盗门钥匙。

  四、由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指定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担任机要员。负责监督、检查试卷(答题卡)接收、保管、运送等考试环节的保密工作。除机要员、试卷交接人员和办公室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试卷保密室。进入试卷保密室须有详细的记录。

  五、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值班巡逻人员和机要员应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且当年本人或直系亲属不参加本次考试。

  参与试卷接收、保管和运送的人员应提前签订保密承诺书。

  试卷保密室必须建立分工详细、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张贴于值班室墙上。

  六、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应当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工作。考区、考点应有专门的试卷保管人员,负责试卷的交接、保管、发放、使用、销毁等工作。试卷交接和发放应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核对无误后,由交接双方在试卷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拒绝代领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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