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0〕44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贵阳电监办,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建设现象严重,较大事故没有杜绝,一般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标后监管薄弱、“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3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并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和有关部门一并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企业全面、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2.主要任务。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做好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建立更加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培育建筑劳务企业和推行项目管理,实行严格的建筑业企业和人员清出机制。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